[摘要]低保户工作,低保会被取消吗?谢谢邀请!低保户工作,低保会被取消吗?这个不一定,具体问题,具体解决;韩金聊社会给你做已回答。首先低保政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
低保户工作,低保会被取消吗?
谢谢邀请!低保户工作,低保会被取消吗?这个不一定,具体问题,具体解决;韩金聊社会给你做已回答。
首先低保政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项惠民政策,也是一项“兜底工程”,只要是生活贫困,收入下降,达到“低保条件”的居(村)民,“应包尽包”,一个都不能少,不让一个人掉队。
首先什么人可以享受低保?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因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也就是说,享受低保的人群,就是“人均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也可以享受”。
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低保户资格?
一、在享受低保补贴的期限内,自己购买或修建过住宅的情况;对自己的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改造的也会被取消享受低保的资格;
二、对于有工作能力但是好吃懒做的人,有劳动能力且有耕地的,但是不愿意付出努力,好好劳动的也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这一类就是属于好逸恶劳者,不会自力更生;除此之外拒绝村委会等机构提供工作机会不愿劳动也不再享受低保;
三、低保人员是不能有高档的生活消费,只能拥有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发现低保人员赌博、进出高消费场所,是必须要取消低保资格。家庭有高档消费品如私家车、名牌手机或是拥有存款等等,按变现后计算,超过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取消低保资格;
四、如果低保户家庭平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并且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取低保补贴,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取消低保资格。
综上所述:从“享受低保”到“取消低保”的政策解释来看,没有一条说是低保户参加工作就一定取消低保户,这是不对,也是错误的,但是有一点必须知道,必须强调的是:如果低保家庭走出的孩子是己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正常的招考等途径,被录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时孩子就成了体制内人员,当然也是财政供养人员。在此情况下,不论工资高低,一律一刀切,必须取消全家人的低保待遇。原因很简单: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属于全社会正常偏上水平,不会太低;同时,如果允许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将会为以权谋私、人情保、关系保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导致无法收拾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肯定很坏。
其余到国有企业参加了正式工作的家庭,也应该严格地予以控制,但一般不宜一刀切。总之,目前的低保政策,在核算低保户的家庭人均收入时,对非体制内工作人员的收入持比较实事求是、比较客观的态度。
如果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除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必须一律取消低保待遇之外,其他岗位的工作,应按工资高低对家庭人均收入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取舍,既可以降低保障标准,又可以直接取消低保待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予以处理即可。
低保户工作,低保会被取消吗?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低保户一旦工作,低保会被取消吗?
先给出结论: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低保是否会被取消,与两个因素有关:1、本人工资的高低;2、就业单位的性质。为什么呢?
按照政策规定,低保户之所以取得低保资格,按月领取低保金,是因为:1、该低保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才给予了财政资金补助。也就是说:家庭人均收入低,是给予低保待遇的决定性条件;2、也没有超出当地政府规定的家庭财产。即:取得低保资格的前提条件,是该家庭的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都符会政策规定,家庭生活困难,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现在低保户家中有人工作了,这当然是好事。挣得一份工资,可以立即增加家庭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但实事求是地、客观地说:工作了自然就有一个工资高低的问题。刚刚超过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1500元--2000元工资的,叫工作,每月发5000元—20000元工资的,也叫工作。工作和工作的工资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这是第一个方面,即工资的具体金额。
第二方面:工作单位的性质。这是指孩子是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了;还是到国有企业正式参加工作了;拟或是以劳务派遣工身份到用工单位工作,貌似高大上,却领着极低的工资;或者到小微企业临时打工,甚至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处找临时活,苦苦打工度日。工作单位性质不同,个人身份自然不同,工资收入自然差别很大。
之所以强调这两个方面,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单位,工作的稳定性差别很大,收入也有一个稳定不稳定的问题。有固定的工作岗位,有稳定、可预期的工资收入,肯定是好工作;反之,当然不是好工作。
正常稳定的收入,当然可以提高全家人的人均收入。当工资收入的数额明显地抬高了全家人的人均收入,并超过了当地低保标准时,低保户的低保待遇就必须取消了。如果没有超过低保标准,但人均收入却有了明显的提高,就应该相应地降低全家人的低保保障类别,自然也就降低了每个人的低保补助金额。这是第一个视角,工资收入的高低对低保资格的具体影响。
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如果低保家庭走出的孩子是己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正常的招考等途径,被录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时孩子就成了体制内人员,当然也是财政供养人员。在此情况下,不论工资高低,一律一刀切,必须取消全家人的低保待遇。原因很简单: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属于全社会正常偏上水平,不会太低;同时,如果允许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将会为以权谋私、人情保、关系保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导致无法收拾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肯定很坏。其余到国有企业参加了正式工作的家庭,也应该严格地予以控制,但一般不宜一刀切。总之,目前的低保政策,在核算低保户的家庭人均收入时,对非体制内工作人员的收入持比较实事求是、比较客观的态度。
所以,如果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除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必须一律取消低保待遇之外,其他岗位的工作,应按工资高低对家庭人均收入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取舍,既可以降低保障标准,又可以直接取消低保待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予以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