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什么律师不可以直接接案子,而是要中间通过一次律师事务所呢?在我国,律所不属于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人合伙组织,但又不是一般的合伙企业,不像合伙做生意那么...
为什么律师不可以直接接案子,而是要中间通过一次律师事务所呢?
在我国,律所不属于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人合伙组织,但又不是一般的合伙企业,不像合伙做生意那么自由的经营,它必须严格监管,至于为什么要严格监管,说不清,目前律所由司法机关直接管理,全国律师近60万,一个一个太难管,所以就规定律师必须要加入一个律所,目前律所3万多家,这样管理部门只要管控律所就行了,回到问题,律师只能通过律所接案子,就是律所必须要负起监管律师的责任,要是没管好,律所得承担责任。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讲有律所兜底保障权益,肯定是更好的。
为什么律师不可以直接接案子,而是要中间通过一次律师事务所呢?
讲个年前才发生的事情,抖音上有一个女律师给自己做宣传推广,可能做得还不错,真的在平台上找到了潜在客户,接到了一桩案子。
可随后,这位女律师被司法局处罚了,原因就是违规揽案子,没有通过律师事务所接案源,而是自己私下就接了。
这个事情跟题主所说的事情相印证,你就明白了,律师是真的不能私下接案子,不被抓到也就罢了,帮对方处理点小事情无伤大雅,但要被抓到就是个麻烦事,弄不好律师证给吊销了,那就得不偿失。
那为什么不能律师自己接案件,而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呢?
主要还是为了管理问题,律师都是要挂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才能接案件的,到法院打官司,除了交委托书,还要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当然,也有“律师”规避这个问题,通过公民代理的方式,以个人身份代理案件,但这种做法是受到限制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这样操作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还挺不少,修改之后,没有亲属关系、员工关系等,一般是禁止公民代理的,律师想再用这一招规避管理,已经行不通了。
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而法律这个东西,懂的人如鱼得水,不懂的人寸步难行,说难听点,就是律师如果铁了心地坑自己的被代理人,对于一些诉讼能力较差的当事人而言,真是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因为你对中间的弯弯绕绕不懂,而律师往往又是历经世事,懂的东西太多,遇上品性不高的律师,如无规则,被坑的机率也高。
律师事务所是受司法局监管,而律师又受律师事务所管理,虽然这种管理形式大于实质,不可能像公司企业员工那样的管理(但现在一些律师事务所也采取公司模式),但有管总好过无管,敬畏之心会更强一点。
对当事人而言,可能觉得请一个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不会收费更便宜些?自己想收多少收多少,打折也是自己把握嘛!

理是这么个理,但低价竞争带来的,无非就是参差不齐的服务过程,说不准还有人打着免费的幌子揽客,这不就成了恶意竞争?
都听过一句话,免费的最贵,对于法律服务行业来说,这种话尤其合适。
任何试图压低律师价格来实现节省目的的,到最后反而失去更多,律师收费自然有一个基础的标准,这也是职业部门结合行业规律给出的基本规范,太高或者太低,都是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