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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自成怎么败的(被李自成杀死的福王)

    栏目: 百科 日期:2022-12-21 09:00:38 浏览量(来源:小戴

    [摘要]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福王朱常洵,本是平庸之人。然而,就这样一个平庸之人,却从生到死都“轰轰烈烈”,甚至在他死后,他的死法更是被各类史家、小说反复...

    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福王朱常洵,本是平庸之人。然而,就这样一个平庸之人,却从生到死都“轰轰烈烈”,甚至在他死后,他的死法更是被各类史家、小说反复“炒作”。一出生就引发“国本之争”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由于他的母亲郑贵妃最得万历宠幸,因此,爱屋及乌,万历也极宠爱这位小皇子。为此,万历生了立朱常洵为皇储的念头。然而,大明的继承制度,是被写在《皇明祖训》中的。有嫡立嫡长子,无嫡立长“!朱元璋早已经确立,不得更改。因此,万历先使用拖延战术,迟迟不立太子,准备等待时机,完成废长立幼的操作。而对大臣们来说,坚守《皇明祖训》,捍卫皇长子朱常洛的储君之位,是根本大事。如此,万历与大臣们之间,展开了一段长达十五年的博弈。福王朱常洵,这个名字如果不熟悉的话,如果说他是崇祯的叔父,这样就熟悉一些了吧。朱常洵的母亲因为备受宠爱,父亲朱翊钧甚至想要将他立为太子,但是遭到了众位大臣和太后的一致反对,持续了多年,最终朱翊钧妥协,没有立太子,而是将他封为福王。然而传言朱常洵最终竟然被李自成烹杀,还吃掉了,这是真的吗?

    这个福王朱常洵,在崇祯帝时期,地位非常尊贵,再加上从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根本不懂得民间疾苦国家危亡,只知道自己享乐,对外界发生的一切都漠不关心,这样的行为自然会引来很多人的不满,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更何况朱常洵这样在危急关头还一点意识都没有的,完全没有把百姓把国家当回事的。

    至于说李自成烹杀了福王,其实是民间流传的有争议的事件。李自成抓住福王之后,福王乞求他放过自己,但是李自成不为所动,斥责他,天下大乱的时候,他竟然只会吃喝玩乐,遇到饥荒也不肯施舍粮食给百姓,命令手下把他拉下去,先是打了四十大板,再把头砍下来示众,而他的三百多斤的躯体就被处理一番之后,连同几只鹿一起被炖了吃掉。

    还有一个说法是福王的身体被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总而言之,福王的躯体都和鹿肉一起被吃掉,此乃“福禄”。不过这更像是民间对于那种享乐的“贵族”群体们的一种想象,因为自己遭受的一切,都与他们毫无关系,他们能够一辈子荣华富贵,自己却忍饥挨饿甚至受到侮辱,自然会怀恨在心,即便是不能亲手解决,把他们的下场说的大快人心一些,也是一种安慰。

    事实上,朱常洵并没有这样,在李自成军队将他捉拿到之后,直接就杀了,并没有太多的波折,而他的福王宫也被烧毁。其间,共逼退内阁首辅四人(申时行、王家屏、赵志皋、王锡爵),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达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充军···一场“国本之争”打得轰轰烈烈。最终,由于大臣们的坚持和慈圣皇太后的压力,万历只得立朱常洛为太子,以朱常洵为福王。令天下震惊的超级“待遇”万历既不能将储君之位给爱子,就决心以超常的待遇来补偿福王。万历拖延不让福王就藩,却给予各种超长待遇:“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邸第至二十八万,十倍常制。”有许多人谣言,说郑贵妃要害死太子,又株连甚广,影响极大。

    最后,万历被迫让福王就藩,但却要赐福王庄田四万顷!在群臣的极力反对下,万历才减半。然而,福王仍不满足,不断请求赏赐。结果,福王的田地遍及全国,各类收入更是惊人!中州的肥沃土地不够,就取山东、湖广的田地益之。随即,又将江都至太平沿江杂税,四川盐井榷茶银,又请淮盐千三百引···可以说,为了满足福王的请求,万历不惜扰动天下,“齐、楚间骚动”、“边饷由此绌”···然而,这位福王,却只知拼命索取,完全不顾人,甚至不顾大明王朝的死活。

    一毛不拔;万历去世后,崇祯对朱常洵也以尊礼待之,待遇丰厚。朱常洵闭门饮酒,所好唯妇女倡乐,醉生梦死。明朝的藩王,选择醉生梦死,不过问政治,是比较常见的。然而,作为统治集团的一份子,明代的藩王,往往以赈灾、助饷、补给宗粮、献助等各种方式为大明分忧,为百姓谋少许福利。何况,当时的大明,已是内忧外患,财政崩溃,极度缺钱;百姓更是到了”人相食“的地步,需要救命。富甲天下的福王,没有任何赈灾、助饷的记录,可谓一毛不拔!民间籍籍,都说“先帝以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对福王咬牙切齿。曾有经过洛阳的援军传言:王府金钱百万,却令我们空腹击敌!愤愤不平。当时,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在家居住,实在看不过去了,就去建言,希望福王起码能拿出一些钱来赏赐部队,激励士气。

    福王不以为意,继续一毛不拔!

    在劫难逃;不久,李自成的起义军发展壮大,开始围攻洛阳。到了这个关头,福王才开始“拔毛”。他赐宴加礼,试图笼络守城三将,又出千金募勇士,缒出城,袭击李自成军,稍稍击退李自成。然而,大势已去!当夜,总兵官王绍禹的亲军开北门献城,农民军杀入!福王大惊,只好带着家人缒城而出,逃走。福王的儿子朱由崧腿脚利索,逃走了,后来成了南明的弘光皇帝。福王本人,300多斤,养得太肥了,腿脚不便,就藏匿在迎恩寺。这能躲多久?次日,李自成军搜到了他,抓了起来。福王,在劫难逃了。然而,福王最后的死法,却又成了史学界的争议。福王结局1:福禄酒;最流行的说法是:福王被作成了一道菜。福王被捕后,见到了此前劝他放粮的吕维祺,吕劝他:“名义甚重,毋自辱”。赶紧自己了断吧!内官崔升,才十三岁,也劝他自尽。福王哪里肯自尽呢?不肯自己了断,李自成就把他杀了。随后,李自成军置酒大会,将福王分了,与鹿肉杂在一起吃,号“福禄酒”。这是《明季北略》中的记载,而《明史.李自成传》的记载虽细节有差异,但总体差不多,这都算是比较“正”的历史了。

    然而,后世又将其演得更绘声绘色。《明宫十六朝演义》讲得更详尽。抓住福王后,李自成军按照福王所指,找出了大量财宝。李自成哈哈大笑:你一个人藏了这么多好东西,难怪大家要穷!随即,见福王的体型,李自成大怒:河南的百姓,一个个骨瘦如柴,你怎么这么肥?随即,军士剥去福王的衣服,用尖刀刺出心来,用银盘接着,将血和鹿血放在一起,号“福禄酒”,又将福王一块块割了,与蒸了吃,号“肥羔羊当然,还有一些小说写得更生动。比如,将福王生仍到大锅,和鹿一起煮···这些说法,反映出人们对为富不仁、食民脂民膏者的愤怒,替天下贫苦百姓出了一口气,因为“过瘾”,成为最流行的说法。然而,这或许演义成分太重,不是事实。

    福王结局2:全尸

    1924年,出土了福王的墓志铭(其子弘光帝所作)。这里的福王,倒是稍有血性。李自成破城后,官民逃串,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难焉”。福王不屈,大骂农民军,遇害。弘光帝给父亲戴光环,应是难免,因此,这种“壮烈”形象,可信度未必很高。然而,墓志铭中提到:崇祯辍朝三日,特派人收了尸首,以藩王丧礼厚葬。一般来说,再怎么乱写,到底是衣冠冢还是埋尸生,这是不能乱写的。因此,福王死后,留有全尸,应该是基本可以确定的。所以,福王被作成“福禄酒”的说法,应当是不可信的了。同样,《明史.福王列传》也记载了“全尸说”。据其记载,福王被杀后,有两乘奉伏尸大哭,表示:“王死我愿生,希望能以一棺收王骨,我们死而无恨”!贼义而许之”。最后,两人收了福王尸骨后,也自尽了。

    因此,福王死后,留有全尸,应当是更为靠谱的说法。“先帝耗天下以肥王”,福王得到了超凡的待遇,刮尽民脂民膏,富可敌国。然而,对于百姓生死,他却不管不顾,一毛不拔,以此来看,他最后的结局,也是咎由自取。当时的农民军,虽不能算是完全的“仁义之师”,对旧王官僚也不乏严厉惩罚之举,但绝非“变态”之辈,应该是干不出“笑饮福禄酒”这种变态之事的。

    福王该杀,杀了就杀了,“笑饮福禄酒”这样的事情应当是后人演绎的。统治阶级,传播“福禄酒”,或许是为了“妖魔化”农民军。而后世不断传说、演绎“福禄酒”,则反映出人们对“搜刮民脂民膏,为富不仁者”的愤怒、鄙视!

    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明光宗朱常洛的异母弟弟,他曾经距离皇位仅一步之遥。为了最后一步,万历皇帝与群臣斗了十五年,最终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这件事就是著名的“国本之争”。由于王皇后无子,按继承法规定,皇长子朱常洛应该是无可争议的接班人,可万历皇帝不喜欢朱常洛,而是偏心朱常洵。其实朱常洵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万历之所以喜欢他,纯粹因为他的生母郑贵妃,深得万历欢心。

    万历皇帝曾经与郑贵妃订立盟约,要立朱常洵为太子。只可惜郑贵妃恃宠而骄,几乎把后宫得罪了个光。后宫两位最尊贵的女人,李太后和王皇后都力挺朱常洛。外朝大臣们以东林党为首,也盯着郑贵妃穷追猛打。

    “国本之争”导致四位首辅下课,一百多位官员被牵连罢官。万历二十九年,心力憔悴的万历皇帝宣布投降,册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恐怕万历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吉祥的一个“福”字,居然让宝贝儿子死得极其悲惨。

    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郑贵妃依然不死心,又炮制了“妖书案”、“梃击案”,让国本之争再起风波。事情败露后,郑贵妃依然阻止朱常洵就藩,企图东山再起。这件事惹怒了李太后,她训斥郑贵妃:我的儿子都就藩了,你儿子比我的儿子还特殊吗?

    万历四十二年,24岁的朱常洵,才被迫离京回到封地洛阳,国本之争才算画上句号。

    因为国本之争,万历皇帝赌气三十年不上朝,连新入阁的内阁大臣都不知道皇帝长啥样。有父亲不顾法度的宠爱,有母亲拼命式的溺爱,朱常洵过上了埋在钱堆里的生活。万历将亿万计的奇珍异宝,大多赏赐给了他,又赐良田四万顷。

    这还不算,万历又以河南土地不够丰腴为借口,从山东、湖广割地并入福王府。后来朱常洵又觉得当地主太“土气”,又伸手索要张居正被抄没的家产,以及沿江各州县的杂税、四川盐井榷茶税收。

    后来他又盯上淮河地区的盐业,索取大量盐引,在河南开了若干店铺,强行用淮盐替代河东盐,做起无本万利的生意。

    在万历的骄纵下,朱常洵的财富,居然远远超过皇宫。到崇祯帝末年,河南地区流民遍地,饥民相食,朱常洵“闭阁饮醇酒”,绝不伸手援救灾民。

    崇祯十三年,李自成的大军出关中,锋指洛阳,农民军都知道那里有一个“大肥王”。当时正贬官在家的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求见朱常洵,劝他说:您赶紧散家财,救济灾民并招募人才和士卒,否则大难临头!

    朱常洵不以为然:凭什么让我掏钱?再说了他们一群贼寇,哪能攻破固若金汤的洛阳?

    第二年正月,李自成兵围洛阳,朱常洵才觉得大事不妙。他出资千金,临时拼凑了一支军队,交给参政王胤常、总兵官王绍禹,期望他们能守住洛阳。不料,几天后的一个夜晚,王绍禹反水,他与李自成勾结,开北城门引狼入室。

    朱常洵得到消息,从城头用绳子垂吊出逃,跑到迎恩寺藏匿。第二天,“大肥王”就被人从寺庙中揪出来杀掉。

    关于朱常洵的死,还有两种记载,一个是他的墓志铭,另一个是彭孙贻的《流寇志》。

    墓志铭记载说,洛阳和福王府被攻破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意思是朱常洵与李自成大军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壮烈牺牲”,临死前还过足了嘴瘾,一副浩然正气,宁死不屈的伟丈夫形象。

    而《流寇志》中的朱常洵,完全是另一个形象:“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朱常洵被捕后,完全瘫软成一团“肥猪肉”,惊恐地跪倒祈求获得一条生路。可他的这个愿望没实现,李自成说你不是“福王”吗,“福”和“禄”在一起才吉祥,牵一头“鹿”来!

    李自成一声令下,把朱常洵切成碎肉,与鹿肉搅拌在一起,让众人分食,还给这道宴席起名“福禄酒”。

    《明史》说朱常洵藏匿寺庙,被搜出杀害,《墓志铭》把朱常洵夸成一朵花,《流寇志》则展现了一个贪生怕死,却又死得极其悲惨的朱常洵,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的?

    首先墓志铭记载最不可信,这东西跟悼词一样,除了猛劲夸大,不大可能出现对死者的批评,真实性很可疑。《明史》的描写更详实,也更“平和”,趋于中性,可信度更高。

    民间传得最广的“福禄酒”说法,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呢?

    《流寇志》记载了从崇祯元年,到康熙二年之间,各地民间武装,对晚明和清政府的抗击事件。从书名不难看出,彭孙贻对农民军的态度是蔑视的。

    从《流寇志》的内容考证来看,里面出现不少谬误之处。不过,其中绝大多数内容,历史参考价值非常大,谈迁的《国榷》和《明史》的编撰,都参考了《流寇志》。

    《明史》是由清人编写,它不会袒护明朝,更不会袒护李自成。既然如此,假如有“福禄酒”事件,《明史》有什么理由不采纳呢?这个故事里,既有李自成的残忍,又有朱家子孙的贪婪懦弱,正好可以映衬清朝的“伟大”啊。

    连《明史》都不采用,只能说明这件事的可信度太低。那么,彭孙贻从哪里搜集到的资料呢?还是他道听途说的结果呢?

    道听途说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流寇志》是彭孙贻的个人著作,不是官修,他搜集资料的难度非常大,难免存在验证不周祥的情况。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流寇志》被删改了。在《流寇志》里,只说朱常洵被割了一块肉,被杀后其尸体交给福王府太监安葬,而《平寇志》则成了“烹杀”,被人喝汤吃肉啥也没剩下。《平寇志》,就是清人根据《流寇志》改编的作品。

    因此,原版的《流寇志》,情节应该《明史》比较接近,没有所谓的“福禄酒”,更不存在骇人听闻的“福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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