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伦到底该不该杀?王伦,白衣秀士,水泊梁山创始人,初任董事长,为梁山打下事业基础,是梁山集团上市的开山人物。后来,在引入外来股份的操作中,被公司二把手排挤,造成...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王伦,白衣秀士,水泊梁山创始人,初任董事长,为梁山打下事业基础,是梁山集团上市的开山人物。后来,在引入外来股份的操作中,被公司二把手排挤,造成股权被迫转让,最后身死,成为梁山事业的垫脚石和大笑话。
王伦之死,与其说是一次黑社会集团的地盘争夺战,不如说是一次中国社会日常上演的人生悲喜故事。就像如今的高考,胜者通吃,败者出局,古往今来,未尝有变。
王伦该死吗?一条生命无声陨落,不以为悲哀的人,心肠太狠,毫无良知。但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王伦选择了江湖,就要按江湖规矩迎风招展,吃得起大餐,也要咽得下狗屎,成年人的世界哪有道理可言。
林冲一刀下去,报了当年投名状的屈辱,也选择了自己的未来,这就是江湖,谁把对错当回事谁就已经输了!在晁盖麾下,枪如龙,马如风,快意人生,何其爽利。王伦坐拥梁山的大好资源,鼠目寸光,不求闻达,躺平安逸,天收他,人力无可为!
可惜的是王伦到死也没想明白这个道理,自以为资源在我,不懂森林法则却在森林中做梦,一开始就走上了不归路,他的死,不过是早晚的事,只是被晁盖得了先而已。
江湖险恶,险恶的不是江湖,而是人心!
多少人看到江湖的壮丽绮诡,却看不到人心的奸诈阴险,弄潮湖海,却不防鲨鱼恶鬼,他不死,天理何在!
一部水浒传,既写江湖,也写人心,读江湖的人,笑看他人;读人心的人,终有所悟。
但愿后来者,看江湖也看人心,毕竟江湖风云变幻才引来弄潮之人,而人心反复无常才是英雄本色!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我是文开石,我有靠谱的答案。
对于王伦,只能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人物原型:黄衣秀士王伦
1043年(宋仁宗赵祯庆历三年)五月,他率百余人杀沂州(今山东省临沂市)巡检使朱进。遂占沂州据以起义。继攻密(今山东省诸城市,位于高密市西南)、青(今山东省青州市),继之南下攻占泗州(今江苏省盱眙县、位洪泽县西南)及楚、真、扬、泰(今江苏省淮安、仪征、扬州、泰州四市),改服饰,穿黄衣,立年号,置官职,义军皆面刺“天降圣捷指挥”六字。七月,在扬州山光寺南战败,奔往和州(今安徽省和县,位巢湖市东北),牺牲于采石矶(今安徽省当涂县,位马鞍山市南、长江东岸)。

《水浒传》里的白衣秀士王伦
梁山泊的首任寨主,人称“白衣秀士”,麾下有杜迁、宋万、朱贵等头领。但其为人心胸狭窄,难以容忍能力比他大的人,但求贤若渴,却屡次刁难前来投奔的林冲、晁盖等人,后来在晁盖的送行宴上,被林冲火并。
王伦是否嫉贤妒能?
按照原著里似乎就是这样。因为他的“思想境界”不高,只想和三个兄弟几百喽喽,踏踏实实在易守难攻的梁山泊过自己的小日子。没有像宋江那样,装出一副心怀天下、替天行道的嘴脸。
这样一个过日子的人,能自守一方,自然不需要那些名气大的、本领强的来自己家分权。他只要的是自家的一个安稳。

王伦没做错什么?
林冲?毕竟是朝廷官员出身,这样的人难免还留着报效朝廷的念头,而且武功出众,不让你手上沾血犯上几桩罪缴纳个投名状,谁放心用你?再者凭什么你在官府里得到的名头,就能在这里白吃白喝当大爷供着?
晁盖?宋江?一个就是江湖黑社会大头领,不比自己身份低。一个也是官府出身。凭什么投靠过来,我就要放弃自己的身家,陪着你们玩?无缘无故来了一伙抢自己的人,谁也不愿意。
对于所有来投靠的人,王伦基本都是好酒好肉招待,大盘金银相送。就是因为不愿意一起玩,不愿意把自己的基业拱手分出,就被那些野蛮无耻的江湖豪杰诬以嫉贤妒能,直接杀了。

王伦之死说白了就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因为王伦有易守难攻的八百里水泊梁山,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分享,不愿意拿自己的基业陪别人去搞什么“替天行道”。自己又过于宽厚,只是好言相劝好言相送,并没对来人留什么“防人之心”,结果就被一群无赖流氓“火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