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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栏目: 房产 日期:2022-12-09 23:00:17 浏览量(来源:小茅

    [摘要]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01、肯定不合法!如果房子是你爹妈结婚后一起买的,按照国家《民法典》的规定,这个房子就...

    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01、肯定不合法!

    如果房子是你爹妈结婚后一起买的,按照国家《民法典》的规定,这个房子就是你爹妈的共有财产,各占50%产权。

    你妈不在后,根据国家《民法典》的规定,她在房子里享有的50%产权就是遗产!这个遗产按法律规定,就是应该由你妈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你爹、你外公外婆、你们兄弟姐妹们共同继承。

    所谓的共同继承,也就是你妈的一半产权属于你们所有人共同所有,除非你们有人主动放弃,或者有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否则,都是你们大家的。

    你爹没经过你们子女的同意,也没有征询你们外公外婆(在世或后于你妈去世的除外)的意见,擅自就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了自己的,那肯定就是不合法的。

    02、有没有合法的可能呢?

    有!

    从你的描述推断,房产证原来应该是你妈的名字,但你爹没有经过你们同意,就把名字改成他的了,以目前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执法水平来看,应该不会那么草率就擅自给他做了名字变更,你爹应该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个合法手续会是啥?

    我推断,很可能是遗嘱!也就是你妈生前写有遗嘱,等她不在后,她在房子里的50%产权留给你爹,免得你们惦记。

    03、还有没有其他可能?

    当然有!

    比如,你爹你妈以前有协议,两个人约定房子100%产权归你爹,也就是所谓的夫妻财产约定。但为什么要在你妈去世后过名字?你爹又是怎么做到的?

    其实,这种夫妻财产约定早过晚过都行,但要有合法手续。一般而言,持夫妻财产约定过产权,需要双方亲自到处。但如果人不在了,没法到场,怎么办?当然是生前有委托手续,即便人不在了,代理人也可以办,虽然有些违规,但实践中受文部门无法得知委托人已经不在了,情有可原,或者说表见代理。

    除了夫妻财产约定+委托,还有赠与+委托,或买卖+委托,也是可以做到你说的那种结果的。

    所以,你妈不在了,你爹偷偷就把户头过了,在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没有财产约定、买卖协议、赠与合同配上委托书的情况下,很可能就是不合法的!但如果有前面说的这些,把名字改了,很可能就是合法的,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

    依我之见:我国现行《继承法》明文规定一一公民去世后,如果去世前未留下“遗嘱”的,其所留下的遗产依法就必须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处理遗产。而本案例所述母亲去世后,父亲却将房屋过户在自己一人的各下为什么不合法呢?因为根据《继承法》之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夫妻丶子女丶父母。而本案例中对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房屋,“妻”去世了,该房产依法应当由“夫”分得该房一半的房产,而去世“妻”的另一半份额,依法应当由女儿与父亲各占50%的份额。如果“妻子”的父母仍健在,其“父母”也有资格分割“妻子”这一半份额的房产份额。

    那么,怎么处理才是正确的做法呢?

    依我之见一一首先父亲应当在其“妻子”所留遗产(含该房产)与女儿,如果妻子的父母仍健在的话共同协商一遗产处理清单几方共同签字,对该房产的处理应当由父亲在房管部门办理过房登记时,新的房产证除房主过户在父亲名下以外,还应当将“女儿”或健在的妻子的“父母”均应列入该房产产权“共有人”,或者共同寻求房产评估机构对该房的价值进行评估,由“父亲”对女儿或妻子的父母按份额以现金补偿。这样处理既合法,又化解了父女之间,以及与与岳父岳母的矛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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