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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专业考试时间(江苏省考试报名时间)

    栏目: 房产 日期:2022-12-09 12:09:59 浏览量(来源:小谈

    [摘要]江苏专业考试时间(江苏省考试报名时间),关于《江苏专业考试时间(江苏省考试报名时间)》的内容介绍。江苏专转本考试时间 2022年3月19日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1 2022年“专转本”计划与2021年基本持...

    江苏专业考试时间(江苏省考试报名时间),关于《江苏专业考试时间(江苏省考试报名时间)》的内容介绍。

    江苏专业考试时间(江苏省考试报名时间)

    江苏专转本考试时间 2022年3月19日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1. 2022年“专转本”计划与2021年基本持平,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2. 按照教育部办公...

    江苏专转本考试时间

    2022年3月19日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 2022年“专转本”计划与2021年基本持平,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今年我省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工作。

    3. 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招生计划。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

    图片

    “专转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超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高校“专转本” 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1 号)附件1中注明的本科招生专业。

    英语类、日语类、教育类(含师范类专业)、医护类等招生专业须注明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请接收高校参照附件《2022年“专转本”计划申报表》的样式于2021年12月20日前在计划申报系统中完成计划编制。

    与2021年相比,拟调整接收规模和专业的高校要专门提交报告,并在计划申报系统中作明确备注。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4. 接收高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19年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一贯制高职五年级在校学生),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 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高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4. 获2021年、202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学生可直接录取本科,但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三、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1.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报名工作安排在2022年1月中下旬。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 志愿设置。2022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2 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

    4. 考试。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2022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另行公布。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

    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 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 接收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6.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江苏省美术统考时间

    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2年12月3日进行。

    2023江苏艺术统考日期:

    一、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定于2022年12月3日进行。全省13个地市均设立考区,考生均在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参加考试,考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定于2022年12月4日进行。全省13个地市均设立考区,考生均在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参加考试,考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定于2022年12月10日进行,面试自12月12日起开始进行。其中,笔试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面试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江苏2023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内容及注意事项:

    江苏省2023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素描、速写和铯采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20分,速写60分,铯采120分。

    江苏省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两个科目,各100分,满分为200分。

    江苏省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江苏省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周末),考试安排参考如下:

    11月5日: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1月5日: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1月6日: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022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门考试科目,每个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报考人员不管参加中药执业药师考试,或者西药执业药师考试,都要备考药事管理与法规这门科目。

    根据国药监人〔2019〕12号要求,执业药师报考资格要求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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