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的公告,以下是一份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的公告示例,供您参考:,---, 关于XX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公告,根据《关于促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 ...
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的公告
以下是一份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的公告示例,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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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公告
根据《关于促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7号)和《关于做好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7号)精神,我局对申报的创业培训机构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就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定结果
经评审,以下机构通过创业培训机构认定:
1. XX创业培训中心
- 认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认定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培训机构
2. XX职业培训学校
- 认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认定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培训机构
二、认定条件及标准
本次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及标准: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培训能力和条件。
2. 有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包括创业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等,并能满足不同创业群体的需求。
3. 有专业的师资队伍,教师应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和教学经验。
4.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学员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5. 具备良好的培训效果,学员满意度高,就业率较高。
三、后续管理要求
通过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后续管理:
1. 按照认定时确定的培训课程和收费标准开展培训工作。
2.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培训工作情况,包括学员数量、培训效果等。
3. 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4. 不断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四、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认定情况,请联系以下部门: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邮箱:xxxxxxxx@xxxx.com
特此公告。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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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加强创业培训管理,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4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创业培训机构认定范围
创业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培训对象明确,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
(三)培训内容符合国家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市场发展需求,注重实际操作和技能培养;
(四)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备标准化教学流程和监控评估体系;
(五)具备线上线下培训能力,能够满足培训对象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二、规范认定流程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标准、程序和工作要求。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对申请从事创业培训的机构进行受理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培训课程设置、师资力量、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情况。
(三)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予以认定,并颁发“创业培训机构”证书。
(四)创业培训机构认定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有效期内,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手续。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创业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巡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建立创业培训机构信用档案,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情况、培训效果等进行记录和评估。
(三)对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
(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意义和内容,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要及时总结推广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
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为推动创业培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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