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院天数有限制,是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还是制度不完善?那肯定是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毕竟救死扶伤是职责所在。罚你点儿钱怎么了?扣你绩效怎么了?不能评优评奖怎么了...
住院天数有限制,是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还是制度不完善?
那肯定是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
毕竟救死扶伤是职责所在。
罚你点儿钱怎么了?
扣你绩效怎么了?
不能评优评奖怎么了?
没钱养家怎么了?
医保约谈、医院约谈、主任约谈怎么了?
大不了被医保扣满12分,取消医保资质?
最不济被医院开除还能怎么样?

住院天数有限制,是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还是制度不完善?
国家省市医保局都没有限制住院天数的规则,相反严厉打击分解住院行为,现有的住院多少天就要出院,并不是限制天数,而是用了多少钱了,费用到了医保的限额了。是在现行的按病种分值付费,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以说是潜规则。
现在的医保不是以前的按项目付费的实报实销模式,而是按你的病名来,限定了某个病多少钱给医院,但是实际报给患者的还是按项目实报实销,医院去医保结账又是一种方式。所以当病人费用到了一定限度的时候,医院就会要你出院,不然超费用医院就会亏本,亏本生意谁都不想做。这跟医生医德扯不上关系,毕竟制度是这样,超费用的医院还会要医师承担,医师拿那么点死工资,还要承担超费,逃费的风险,那就自然形成了这种潜规则。比如一个肺部感染,医保规定支付2000元,如果你超费用到2500元,那超的500元就医院承担了,医院又会算到医师头上。对于那些慢性病,住的久,费用高的,都不愿意接收,收一个亏一个,但又不能出院后又办理一次入院,这样会涉嫌分解住院,所以有些医院就叫你出院,到别的医院住一段时间,那边费用差不多了,又换个医院住,来回折腾,唉,其实患者、医师都不愿这样,那怎么办呢?上有政策下必须有对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