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人欠钱,但没有打欠条。凭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打赢官司吗?成立民间借贷关系需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合意;二是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借条是证明出借...
有人欠钱,但没有打欠条。凭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打赢官司吗?
成立民间借贷关系需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合意;二是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借条是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合意的有效证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借款多发生在熟人、朋友之间,碍于情面,往往不打借条,那么在司法实务中仅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没有借条,是否可以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呢?让我们通过案例来看一下法院的裁判观点。

案例:王某与丁某系同事关系,2020年1月1日丁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10万元,王某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方式向丁某支付10万元借款,双方约定分期还款,借款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但是丁某并未按照约定还款,后王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向丁某催要借款,丁某承认借款事实存在,但表示无力偿还借款。迫于无奈王某只好将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10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利息。

在法院开庭审理时王某提交了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催要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对此转账凭证丁某辩称是王某偿还之前欠自己的10万元借款,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将资金借给丁某,后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向丁某催要借款,丁某也承认借款事实存在,但在庭审中丁某却不认可借款事实存在,并辩称是王某偿还之前欠自己的10万元借款。法院根据王某提交的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综合分析认为丁某辩称是王某偿还之前欠自己的10万元借款的事实不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丁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丁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并按照(LPR)承担逾期利息。一审判决作出后,丁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不仅应保存好转账凭证,还应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这样就可以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综上,你可以持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诉讼时效为三年,建议及时起诉,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有人欠钱,但没有打欠条。凭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打赢官司吗?
有聊天记录及转款凭证是可以的,符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借贷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