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感谢受邀回答这个问题。结论:不必纠结财务报表的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以下简称二者)的收入是否一致。只要财...
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感谢受邀回答这个问题。
结论:不必纠结财务报表的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以下简称二者)的收入是否一致。只要财务收入是按照会计准则来计量的,增值税收入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计算的,二者是否一致在所不论
财务报表的收入,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的;
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是根据《增值税税暂行条例》确认的。
二者的确认原则分属两套体系(一个是会计准则体系,一个是税务体系)。所以二者可能一致,也肯能不一致。
上学时,老师一直强调,税务是税务,会计是会计,二者不一致很正常。
那二者是一致好,还是不一致好。这个没有定论,只要财务收入是按照会计准则来计量的,增值税收入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计算的,二者是否一致在所不论。

我举几个例子,你自己体会一下:
例1:凡沐公司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不设在同一县(市))。按照税法规定,该移送行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记入增值税申报表。但该调拨移送行为,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的原则,只是货物从一个机构调拨到另外一个机构,根据就没有销售,所以不会进入财务报表的收入。造成二者不一致。
例2,凡沐公司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按照税法规定,该移送行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记入增值税申报表。但无偿赠送行为,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的原则,会计上是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不会进入财务报表的收入。造成二者不一致。
例3.凡沐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提前半年接受购货方的预付款。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在收讫销售款项当天既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缴纳增值税,记入增值税申报表。但预收款行为,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的原则,会计上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同负债”科目的,不会进入财务报表的收入。这种时间性差异也会造成二者不一致。
希望我的答复能解决你的疑惑。
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按照最规范的要求,其实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应该与增值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保持一致,而且增值税是每个月进行申报的,所以每个月都应该保持一致。
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之所以很多企业两者不一致,很多财务人员解释为账面收入并不是根据开票金额来确认的,而是根据发货或是客户验收来确认收入,难免月末会存在已发货未开票的情况,而增值税申报表是根据已开票金额来申报的。
另外当月的增值税是要等次月的15日之前进行申报,有些企业将次月15日之前所有开票的销售额进行申报,这样的时间差,也导致申报金额与账面营业收入不一致。
如何解决
很多会计只会做账,写个会计分录;增值税如何申报,从来都是自己摸索,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在会计师事务所干审计十年,见过各种各样的增值税申报表,各种对不上的原因千奇百怪。
已发货未开票账面确认为收入,其实也应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行申报,申报表上有两类销售额,即有票(专票、普票)销售额和无票销售额,每个月都应该对已发货未开票收入作为无票销售额进行申报,然后下个月根据累计开票变动额、累计确认收入未开票收入变动额延续下去进行申报。
各项数据间要有勾稽关系,是财务人员做账报税的时候需要特别留意,不能15日申报的时候前面开多少票就申报多少,要有一个“月”的概念。不然时间久了根本就搞不清错在哪儿。
月度申报、无票申报就能很好的解决会计、申报纳税收入金额的不一致。
总结
近两年,就具体行业,有针对性发布了多项减税降费优惠措施,如果老会计还是按照之前的老路子一直走到底,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会计需要工作经验,但也同时要求从业者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