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月份起诉,四月份开庭,到现在四个月了还是没有判决,怕过申诉期限,该怎么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只要没有下判决书,就...
三月份起诉,四月份开庭,到现在四个月了还是没有判决,怕过申诉期限,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只要没有下判决书,就不会超过你说的申诉期限。对一审不服可以上诉,对二审不服可以再审。对再审结果不服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三月份起诉,四月份开庭,到现在四个月了还是没有判决,怕过申诉期限,该怎么办?
既然起诉到法院并且也已经开庭审理过,那最后都会有一个判决结果。
从起诉到现在四个月,法院尚未判决,这个也是正常现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从这规定的审限来看,一个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审理期限可以达到一年,这个还不包括调解等等可以扣除审限的情形。以,目前也才四个月的时间,这个完全属于正常现象,并且还是合法现象。
另外,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所以开庭时间,判决处作出时间所等等也是一拖再拖。若是着急,建议直接跟法官联系沟通案件进展。
至于申诉期限,案件还在审理中,自然不存在所谓的申诉期限,更不用担心超过申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