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件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对法官有什么影响?案件发回重审,多数都是人情案、关系案、利益输送案导致的枉法判决,应敢于追责,让违法者加倍付出代价,才能有效降低类似案...
案件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对法官有什么影响?
案件发回重审,多数都是人情案、关系案、利益输送案导致的枉法判决,应敢于追责,让违法者加倍付出代价,才能有效降低类似案件重审
案件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对法官有什么影响?
案件发回重审先别说意味着什么?
我们国家的审判是四级法院两审终审制,经过终审判决就生效了。
当事人对生效的终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这个不叫上诉。生效的判决,裁定并不停止执行。
这在法律上称为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对一审,二审之后法院的“兜底”程序。
3种途径发回重审: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的,法院应当发回重审
2.各级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处理的发回重审
3.各级检察院发现确有错误,抗诉的,法院决定发回重审。
在什么情况下发回重审呢?
1.有新的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有错误
2.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3.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4.违反诉讼程序
5.审判人员枉法裁判。
存在以上5种情形之一的,表明办案法官办案水平不高,或者有意贪赃枉法。
根据《法官法》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高审判质量,
对审判质量不高,甚至故意徇私舞弊的,追责问责,给予行政处分,违法犯罪的,分别承担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