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打仗时司令和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司令会妥协吗?在军事战争中,三位重要的决策者——司令、政委和参谋长,常常会在关键时刻出现意见分歧的情况。这种情况下,...
打仗时司令和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司令会妥协吗?
在军事战争中,三位重要的决策者——司令、政委和参谋长,常常会在关键时刻出现意见分歧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听谁的意见是最为合理和明智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下面,我将就这一问题,提出几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疑虑。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每个人的职责和角色。在军队中,司令负责指挥作战,决定军队的行动方向和战略目标;政委则负责保证士兵们的思想和精神状态,以及宣传政治工作;而参谋长则是负责战术规划和军事技术方面的专家。因此,他们的意见分别代表着不同层面的决策内容。在听取三人的意见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各自的职责和角色,进行综合评估。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危机的性质和影响。在军事行动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危机,有些是极其紧急的,需要立即采取行动,有些则需要更为谨慎地考虑。对于紧急情况,司令的意见往往更为重要;对于需要谨慎考虑的危机,可能需要听取参谋长的意见。此外,还需要考虑危机的影响范围和后果,以及是否会影响战争的总体进程。

第三,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各人的能力和经验。在军事行动中,每个人的能力和经验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司令需要有出色的指挥能力和经验,政委需要有过硬的政治理论和宣传技巧,参谋长则需要有深厚的军事科技知识和经验。在听取他们的意见时,需要考虑到这些因素,选择最有经验和最能胜任的人来提供建议。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团队合作和协商的精神。在任何时候,军事行动都需要团队合作和协商精神。在出现意见分歧时,需要尊重他人的看法,进行充分的交流和讨论,以达成共识和一致的决策。同时,需要考虑到团队中的权威和影响力,以及如何平衡彼此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在面对司令、政委和参谋长三人意见不一致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各自的职责和角色、危机的性质和影响、各人的能力和经验、以及团队合作和协商的精神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权衡,以选择最为合理和明智的决策。
打仗时司令和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司令会妥协吗?
1942年6月的一天,毛主席看到一份汇报文件后,十分悲痛和震惊,彻夜难眠,文件上说,有一个军分区因政委和司令员意见不一致,导致全体阵亡,经过反思之后,他决定改革政委制度。
当时,这份汇报文件震惊了整个延安,在1942年6月,冀中军区第八军分区司令员常德善、政委王远音,以及多名精英干部全部牺牲!

这是什么概念,意味着整个第八军分区高级干部几乎团灭了啊!而原因是由于在打仗的时候,政委和司令员的意见不一致引起的。
政委制度的源起
政委制度是1929年在井冈山时期创立的,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制度,就是要确立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从1930年起,根据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当政治委员和同级军事主官发生分歧时,政治委员有停止军事指挥员命令的权力,这个叫做政委最后决定权。

也就是说,打仗的时候,如果政委不同意军事主官的意见,可以一票否决,并且可以最后按照政委的意见实施军事行动。
但,就是因为这个规定,导致了1942年的那场重大伤亡!
改革政委制度的原因
当时日军发动了对根据地的大扫荡,攻击的重点就是第八军分区。扫荡开始之后,司令员常德善和政委王远音就带着军分区机关和23团2营跳出了扫荡中心,进入了饶阳一带。
但就在这个时候,第八军分区30团与日军遭遇,激战之后,部队被打散。根据敌情的严重发展,为保存实力,遵照军区指示八分区23团主力开始向外线的“冀鲁豫”地区转移。

当时考虑到30团被打散了,本着不能抛弃一兵一卒的精神,司令员和政委都认为应该先回到根据地,联系上30团再撤离。
当回到根据地中心地带后,司令员和政委发生了分歧,也是悲剧的开端。
当时通过侦查发现日军有向这一带发起合围的迹象,司令员常德善主张连夜转移,跳到子牙河东岸的外线甩掉敌人。
但是政委不同意,政委王远音当时看到根据地的群众十分热情,不想让群众失望,所以他不想撤离,于是动用了政委最后决定权,否决了司令员的意见。

最后他们带部队继续向中心区公路线附近的雪村地区转移,却正好落进了日军的合围圈。司令员和政委连同其他干部指挥员在内,不足1000人的队伍被4000多日军包围。
这一战的结果是,司令员常德善身中27弹牺牲,政委王远音被俘后自尽,第八军分区23团、30团伤亡惨重,整个第八军分区几乎全军覆没!

这件事传到延安后,震惊了整个中央,这可相当于成建制的部队遭受重创啊!毛主席当时彻夜难眠,十分难过,随即下令彻查这件事。
最后通过调查,发现是由于军事主官和政委意见不一致引起的,延安总部对这件事进行了深刻反思。
毕竟这个制度之前也出现过问题,比如新四军成立的时候,叶挺是军长,是军事主官,项英是政委。实际上,在军事指挥上,项英是决策人,作为军事主官的叶挺军长反而没有实际指挥权,因为他不是党员。

皖南事变后,叶挺军长也曾经在给延安的电报中提及此事,在说明了政委制度缺陷的同时,也坦诚地承担了皖南事变的责任。
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很多时候,很多部队里的政委擅长从事文字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但是论军事机断、战略战术,他们很多人经验很少或者根本没有经验,这在打仗的时候是很严重的。

新的政委制度
于是,在深入反思和痛定思痛之后,毛主席决定改革政委制度,在1942年9月1日以军委的名义发布规定,取消政委最后决定权,一切军事行动全部由军事主官说了算。

到了10月,又修改了《政治委员暂行条例》做了进一步的完善,规定:在军事主官和政治委员一件不一致时,属于军事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说了算,属于政治方面的由政委说了算,并且发生了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汇报给上级长官。

经过改革,政委虽然在军事上没有最后决定权,但是有政治方面的最后决定权,而且通常会在党委会担任书记,掌握着各级干部组织任命的权力,以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当前,我军中政委和军事主官意见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法,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2003)规定:
第五十八条 政治委员在工作中应与军事主官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在原则问题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解决;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军事主官决定,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政治委员决定,但都必须对党的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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