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是街头杀人,兴县郭某亮和漳州方某都会被判死刑吗?兴县郭某亮案情回顾:2023年5月13号,兴县郭某亮因为不当男女感情受挫,对情妇郭某英进行灭门——杀死郭某英丈...
同是街头杀人,兴县郭某亮和漳州方某都会被判死刑吗?
兴县郭某亮案情回顾:2023年5月13号,兴县郭某亮因为不当男女感情受挫,对情妇郭某英进行灭门——杀死郭某英丈夫、儿子(2岁)、婆婆,撞伤郭某英。随即驾驶白色小轿车逃窜,撞倒1名辅警和13名行人。郭某亮登上30层楼,貌似欲跳楼,后被警察带走。
到目前为止,造成7名人员死亡,致伤11人。医院收治的伤者中,还有遇难的。
案情分析:郭某亮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被残害的人员中,有多名妇女和儿童,据目击者说,看到郭某亮开车乱撞,车顶上还有一名被撞妇女,看到郭某亮开车从一名伤者身上碾过。
郭某亮(27岁)和郭某英(21岁)属于多年的“婚外情人”关系,这种关系本身就是违反“公序良俗”的。郭某亮平时以修车为生,攒钱不易。在郭某亮身上花费二、三十万元后,估计没有什么积蓄了,这时顾某英提出结束两个人这种“见不得光”的关系,郭某亮面临“人财两空”的境地,见挽回无望,对郭某英家人痛下杀手,随即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无辜的群众。

漳州方某案情回顾:2023年4月12号下午,漳州方某将妻子情人砍死在万达广场,当时妻子正和情人在逛街。
案情分析:男小三倒地不起时,方某还一刀又一刀地砍,致死情敌的目的性很明显。作案手段也很残忍,在广场上作案,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在此案件中,被害人存在着明显的“过错”,他和吴某的恋情虽然不违反法律,但是明显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肯定不被提倡。且方某妻子和情人的关系是藕断丝连式的,是在不断挑战方某的尊严——刚保证断绝关系,又偷偷在一起,而且越来越明目张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近年高级人民法院判罚案例的“少杀、慎杀”精神,小编觉得兴县郭某亮大概率会被判“死刑”,漳州方某可能被判“死缓”或无期徒刑。

写在最后,自古“奸情出人命”,“潘金莲、西门庆”已经成为了经典案例。人生不易,要珍惜家人,珍惜自己,珍惜平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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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街头杀人,兴县郭某亮和漳州方某都会被判死刑吗?
这些事要问律师懂法,我只是一位农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