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除名职工工龄算不算?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印发《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
关于除名职工工龄算不算?
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印发《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随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该条例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
凡在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被企业除名的,本人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除名之日起的连续工龄取消,无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凡在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后被企业除名的,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取消,企业及职工本人实际缴费年限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