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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合小学生的法制故事(小学生身边的法律故事)

    栏目: 房产 日期:2023-01-04 12:10:07 浏览量(来源:小傅

    [摘要]适合小学生的法制故事(小学生身边的法律故事),关于《适合小学生的法制故事(小学生身边的法律故事)》的内容介绍。小学生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小故事有那些分类 一般法律小故事,都是基于普法,而不是正式的法律理...

    适合小学生的法制故事(小学生身边的法律故事),关于《适合小学生的法制故事(小学生身边的法律故事)》的内容介绍。

    适合小学生的法制故事(小学生身边的法律故事)

    小学生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小故事有那些分类 一般法律小故事,都是基于普法,而不是正式的法律理论学习.所以基本都是民商法类的小故事.在民商法中,又有民法...

    小学生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小故事有那些分类

    一般法律小故事,都是基于普法,而不是正式的法律理论学习.所以基本都是民商法类的小故事.在民商法中,又有民法的居多.刑法故事也有,那是教育和引导人们遵纪守法,对法律怀有畏惧.民法故事中,有婚姻类,继承类,相邻关系类等刑法故事中,有经济类犯罪,诈骗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等.

    我身边的法制安全小故事

    这天放了学,我和同学小张一起骑车回家。过十字路口时,东西路口正亮着红灯,但当时的南北路口并没有车过。小张一声喊:“没人,快骑过去!”我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小张已经冲到了路中央靠边的位置,只有一米就到边了。谁料有一辆工程车从北边呼啸而来,小张连人带车飞出去了五六米远。当时我吓得目瞪口呆。

    后来交警叔叔来后处理这起交通事故,小张因违反交通法规,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

    寻一篇以“我身边的法律小故事”为题的小作文,急需!!!

    我的交友观有人曾对我说,“要朋友没有用!有事时谁也不会来帮你!”

    “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这句话在爱交朋友的人的口中经常传颂,这是老幼皆知的一句话,

    可是有些人仍然不愿意交朋友,还有些人经常为朋友不能帮自己而埋怨。

    在一些人眼中,总觉得朋友不像人们或故事中说的那样在危难关头能为自己挺身而出,两肋插刀,所以下结论是:交朋友没用!

    其实,这是偏激的看法,朋友,也是个普通人,也有自己的家庭和事业,

    能做到朋友、家庭、事业样样满意的恐怕没有几个,

    当多方面矛盾发生冲突时,难道为朋友利益把对家庭的责任抛于脑后吗?

    那他对妻子、儿女的责任心又去了哪里呢?

    人是以社会形式生存的,单靠一个人的力量生存不了,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帮助和支持。

    可是,所结交的每一位交朋友都能帮上自己吗?

    不可能的。朋友也有不同的自身条件,难道为此就不结交朋友了吗?

    也不能。多一个朋友就多一个机会,朋友多,说不准哪个就能帮上忙,

    如果朋友少,机会相应的也小了,为此,我们还是应该多交朋友。

    当然,朋友多麻烦也多,不能只让别人帮自己,自己也得帮朋友,

    所以,朋友多的人也很忙,尽管如此,

    为了自己在需要帮忙时能有人出手相助,还是要多交朋友,麻烦就麻烦吧。

    如果帮了朋友,而朋友没能帮你也是情理之中的,

    有时事不凑巧也是可能的,说不定你没帮过的朋友还能帮上你呢,既然如此,又何必计较太多?

    朋友的交往贵在真诚,更在每一件事上彼此扶持。朋友多,能帮你的也多,

    不要指望自己没有朋友反而会有人帮你,那是不可能的。

    对于朋友,我的原则是只想为朋友做些什么,而不是希望朋友为我做些什么。

    容忍别人的优点,保存别人的欢乐、成就、别人的心愿,是看不见的友爱,也是朋友之间的友情。

    兄弟不一定是朋友,但朋友常常如兄弟。

    朋友就应该像童年一样诚挚纯真,不虚伪,那么友谊必能绵延长久。

    朋友之间重要的不是互相请客送礼,真正的友谊不是相互利用和相互索取,

    朋友之间最珍贵的礼物是关怀和谅解。把手伸出去,才能握住别人的手;

    把心掏出来,才能赢得他人的心。

    帮我找一篇“身边的文明小故事”

    我非常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处处讲文明,讲礼貌。记得有一次吃完晚饭后,我和爸爸高高兴兴下楼去散步,当时爸爸一边走一边吸烟,突然间爸爸将烟头扔到小区路边略有些发干的草坪上,我看到后赶快走过去,弯腰将烟头拾起放到路边的垃圾桶里。我责问爸爸:“我们经常看电视里的文明30秒,您怎么还这么做?您这样做是不文明的行为。”像这样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我想做个小学生就要做个讲文明讲礼仪的好学生。 见到老师总能主动问好。以前我见到老师总低着头就走了,可自从有一次,妈妈让我把一瓶料酒给楼上的阿姨送过去,从那以后我见到认识的人就问好。那天,妈妈让我把料酒给阿姨送去,我去了,可我叫了一声没人答应,我就走了,妈妈说刚才还在你再去看看,我就又去了。我放大了胆子敲了一下门,听到有人说请进,我就进去了,对阿姨说:“阿姨这是您的料酒。”说完就走了,回到家妈妈说:“对了,就要这样做,从小讲礼貌,长大了走进社会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

    最感人的是一次故事会上,一位女同学在讲《小红帽》时,因一时紧张,讲了一半讲不下去了,只见得她急得脸发白,汗直流,越急越想不起来。这时课堂上异常的安静,没有一个人起哄,嘲笑,也就在这时只见主持人走近她、轻轻地说道,“别慌,再想想”,并随手塞给她一张手纸让她擦汗,台下的同学不约而同的鼓起拿来,鼓励她。在这文明、友好的气氛中她渐渐镇静下来,终于坚持讲完了故事。这仅仅是我班“文明”之风吹拂下绽开的一朵小花。

    家庭礼仪小故事??懂礼貌的小华

    “叮铃铃”,清脆的 """ 打破了黎明的寂静。小华一骨碌起了床,拉开窗帘一看,啊,好一个明亮的世界呀!小鸟在枝头欢快地歌唱。他迅速穿好衣服,看见妈妈在做早饭,爸爸在洗脸,小华向爸爸妈妈问了声“早上好!”洗漱完毕,

    吃过早饭,对爸爸妈妈说了声“再见”,就去上学了。小华在学校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上午。中午放学回到家,小华按按门铃,奇怪,怎么没人开门呢?他用钥匙开了门,发现爸爸、妈妈不在家,桌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小华,奶奶得了重感冒,我们陪她去医院了,一会儿就回来。

    不一会儿,门铃响了,小华打开门一看,是一位陌生的叔叔,他问:“您找谁?”那人说:“我找你爸爸有事。”小华说:“我爸爸不在家,请您晚上再来吧!”过了一会儿,爸爸、妈妈带着奶奶回来了,小华赶快过去搀扶奶奶,关切地问道:“奶奶,您好点儿吗?您先在床上躺一会儿,我去给您倒杯水。”奶奶微笑着夸奖小华:“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吃中饭了,小华主动地帮着盛饭,端菜,啊!今天有糖醋排骨,这可是小华最爱吃的菜了,他把这盘菜端到了爸爸跟前,爸爸说:“这是专门为你做的”。小华说:“您是长辈,该您先吃”,爸爸高兴地笑了。妈妈不停地往小华碗中夹排骨,小华说:“妈妈,老师说,素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吃了有利于健康,而且吃饭时要细嚼慢咽。”妈妈听了,对爸爸说:“咱家的小华懂的真是越来越多了。”

    下午放学后,小华在认真地做作业,这时,电话铃响了,小华拿起话筒说:“您好,请问您找谁?”原来是中午来过的那位叔叔来电话找爸爸,小华对他说:“爸爸今晚7点钟回来,到时候,您再和爸爸联系吧!”吃过晚饭,爸爸在看新闻联播,这时小华想起今天有《神奇宝贝》看,等爸爸看完新闻联播后,小华征得爸爸的同意调换了频道,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他看见爸爸在打电脑,就把音量调小了点,这时门铃响了,小华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那位叔叔,小华热情地给叔叔开了门,给叔叔倒了一杯热茶,叔叔送给小华一辆小赛车,小华高兴极了,双手接过赛车,说:“谢谢叔叔!”爸爸和叔叔谈话时,小华轻轻地把房间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叔叔要走了,小华和爸爸一起把叔叔送到门口,对他说:“叔叔再见,欢迎您下次再来。”叔叔摸摸小华的头,对爸爸说:“你的儿子真有礼貌。”

    第二天是双休日,上午,妈妈带着小华去姑姑家玩,小华和表姐表弟在一起开心地做游戏。小华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去同学王文文家玩。”妈妈说:“别回来晚了。” 小华高兴地答应了妈妈。晚上,小华和爸爸妈妈道了晚安,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有一次,列宁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退回去给让路。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这就是良好文明礼仪的体现。

    一个社会的公共文明水平,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文明,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文明的历史教训。

    我身边的小故事

    我和我女朋友是因为抄一条短信开袭始的。当时是大年初七,她给朋友发短信,错发到我的手机上了。我看着纳闷,以为是我的那个同学逗我玩呢?带着疑问我把电话打过去了,电话接通后我发现--错了,当时她也挺纳闷!我不认识你啊?!等误会解释清楚后,我们就开始了短信联系。以后呢,不用说了,她成了我女朋友了!

    写一篇1500字的“我身边法治小故事事”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个发生在我们家里的真实故事。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请写一篇有关“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的作文

    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年人保护工成作,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

    今天,我写完作业以后,随手拿起桌上的报纸仔细地阅读了起来,这时,一个醒目的标题映入我的眼中——滨州沾化多家店铺遭盗窃 ,大盗竟是5岁小孩。我睁大眼睛,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一名5岁的小女孩进行偷窃,没可能。小小年纪竟然偷东西,这个小女孩根本不能说是天真可爱,最纯洁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心头的一块肉,当父母的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能够成为人中龙凤,可是这个小女孩的父母此时此刻在哪里?看着看着,我的眼眶湿润了——一个5岁小女孩盗窃,也就是说1朵绚丽的鲜花瞬间凋落了!我仿佛看见——孩子并不是正在校园前等着进校门在自己的座位上读书,而是在一间蛋糕店里偷钱,她在偷一张张钱的时候,同时,一朵生命之花也在逐渐凋谢。此时此刻,我的心不禁酸了起来,不止是对那位小女孩失望,更是对一朵祖国的生命之花的凋谢而惋惜。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想着那一个孩子从前的琅琅读书声和现在的偷钱贼,和那个教坏小女孩的人感到十分的憎恨,但又十分无奈,社会怎么会成为这样的残忍呢?因为,法律还没有深入到人们心里,人们还没有正确认识法律。我闭上双眼,祝愿那为小女孩明天会走上正确的路途,也盼望着每一个人都能正确认识法律,都能把法律记在心中。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的武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就像我们身边的守护神,时刻保障着我们的权利。但还有些人,并没有正确认识法律,因此,我们一定要——

    让法律在心中长驻!

    急用,我身边的法治小故事作文素材三个,谢谢大家提供,谢谢谢谢

    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是法律的一大特征。一个人刚出生时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也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一个国家与法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法律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扰乱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公民就会利用法律这道护身符保护自己,不让罪犯继续猖狂,这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济生活法可谓是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普法”如一场持久战,其重要战役则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问题容易走极端,有时候遇事会因失去理智而走向违法道路。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

    对我们的恩赐,不能成为法盲。知法,我们应在平时多看多学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扫除新时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们毕生的义务,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言行和思想,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少儿法制教育故事

    学校安全是当前最重要的学校工作之一。学校在课堂外组织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也是最多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少儿法制教育故事,供大家分享。

    少儿法制教育故事一

    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去年,我还是一个二年级学生,因为父母忙着做生意,没什么时间照顾我,家里很大,但经常只有我和奶奶两个人在家。

    一天中午,下着倾盆大雨,我正在书房里做作业,奶奶在睡午觉。骤然间,我听见楼下有一阵摩托车开动的声音,不一会儿,我家的门铃就“叮咚叮咚”地响了起来。我以为是爸爸回来了,于是放下手中的笔,兴高采烈地跑去开门。正要开门,奶奶在她房间里喊:“欣欣,是谁啊?你先看清楚了再开门。”我满不在乎地说:“我都听我老爸的摩托车好几年了,还会错呀?

    我冲到门口,一下子把大门打开了。一瞬间,我傻了眼,只见门口站的并不是我爸爸,而是一个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陌生人。只见他带着一副墨镜,一只手提着一个鼓鼓的包,另一只手拿着一瓶不知名的饮料。

    他一看见门打开了,先朝屋内探视了一下,然后小声地问我:“小朋友,你一个人在家吗?”我顿时心里一动,提高了警惕,说:“干什么?我家里人都在!”一听说我不是一个人在家,他的声音更小了,他弯下腰,将手中的饮料递到我的

    手中,轻声地说:“小朋友,我是××公司的推销员,这是我们公司新开发的饮料,很多小朋友都喝,而且是免费的。”我一听这话,有点心动了,望着那诱人的饮料,我很想接过来,但是一想到妈妈曾告诉过我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尤其是陌生人的。那个人似乎看出了我在想什么,他快速而熟练地把瓶盖打开,凑到我的鼻子跟前来回晃动。啊!好香的味道啊!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正想接过饮料的时候,奶奶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一脸惊讶地说:“你是谁?来干嘛?”陌生人一见到奶奶立即手忙脚乱地把饮料塞进包里,吞吞吐吐地说:“对不起,我按错门铃了!”说完,转身就走了。我一看,喝不到饮料,心里一阵脑火,埋怨奶奶起来:“人家的饮料都被你吓走了!”奶奶严肃地说:“想吃别人的香肠,往往会失掉自己的火腿。我平时怎么教你的?贪图小便宜,往往会吃大亏的。万一那瓶饮料里面放了什么东西怎么办呢?”我一听,再回想刚才那人说话的神情,也觉得有些不对劲,刚刚的恼火一下子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后来,我对这件事反省了一下,发现我之前的安全防范意识还不够,所谓走得路越多,见识也就越广,见识越广,犯的错误也越少。

    我希望每个小朋友都能提高警惕,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少儿法制教育故事二

    放 风 筝

    春天来了,春姑娘微知着向我们走来,她亲切地呼唤我们:“小朋友,快来放风筝吧!”

    星期天,小明和几个同学拿着漂亮的蝴蝶、泡泡鱼、螃蟹的风筝来到高压线旁边放风筝,小明放着放着,忽然吹来一阵风,风筝被高压线缠住了,小明争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正好有一个小朋友经过,看到了,连忙对小明说:“在高压线旁边放风筝真是太危险了,你看现在风筝被电线缠住了,万一你们把电线弄断的话,就会造成停电,影响这边的工厂、居民用电。那后果会不堪设想。小明和同学听完小朋友的话,连声说谢谢。于是小明他们拿着风筝重新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继续高高的放风筝。

    蓝蓝的天空中,五采缤纷的风筝悠悠地飘动着。草地上,小朋友的笑脸犹如朵朵盛开的花朵。

    少儿法制教育故事三

    公交车历险记

    今天放学,我和往常一样乘60路回家。这次不同的是我犯了一个违背做人原则的事:

    刚上车,我就发现有些不对,一般上车是把钱币投入投币箱的,可是这次和以往不同的却是有一个妇女伸出手来叫乘客把钱给她。给就给呗,我也无所谓。汽车行使着,整个车厢里人多得让我喘不过气,我右侧的是一个五大三粗,面相不“正”的中年男子,在这个中年男子的左前方是个一个带着低年级学生的老人。在这个老人的四方都是一些妇女。终于到了南园桥这个“热”站,许多人都下车了。

    突然就在这时,逞着人流涌动造成的大家注意力不集中,这个我起初就觉得有点“问题”的中年男子暴露了他不轨的行动,他在同伴的掩护下,迅速的伸进那老人的口袋,“捞”出了10~50不等面额的纸币。此时,我镇定自若,没有马上喊出来,因为我知道,这是一辆贼车,而且,车上的壮龄人寥寥无几,若我喊了,最后的结果大概是我被那个小偷痛打一顿也无人救助。

    虽然我没喊,但是由于这个过程被我清晰的目睹,那小偷与同伙也自然知道我已经识破了他们真正的面纱。

    于是,那令我深恶痛绝的小偷竟然向我瞪了一眼,仿佛在说,“你小子,喊出来你就倒霉了!”我只能爱莫能助,呆呆地看着这一切而无济于事。

    而后,我以微笑面对,想让那小偷放心我不喊出去。接着,我来到我同学于碧摇的座位旁微笑着轻声说了我刚才所看见的惊人一幕,问问她我是否要告诉全车人。

    她的意思而是让我暂时性的保持沉默,顺便记住车牌,下车后报警。

    之后,我又装出了一副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等待下车。结果,贼果然是贼,果然老奸巨滑,他“慈祥”地贴进我耳朵轻身说道:“小子,给老子老实点,下了车马上必着眼睛走人,不然,我不能保证你以后是否能安全到家。”

    我惊愕住了,平时胆子比天大的我竟然在此被一个处于社会底层职业的小偷所吓倒,面对可怜的老爷爷和他的孙子,我竟然会违背我做人原则——打抱不平。呵呵,我是该反省反省了。在此,我不是为了喊出来后被坏人们打一顿而英勇地上电视而反省。我是为了我眼睁睁地看见社会上坏人们的恶行为成功完成,而我却像个老鼠一样缩在墙角而不敢挺身而出,而反省。或许在客观角度来讲,我是对的,但是我绝对不允许今天我所做的事的发生.

    老爷爷,同学们,我错了! 同学们,如果你们也发生了这样的事,你们会怎么做?是要当一次英雄呢?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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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故事600字范文五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于是法律就诞生了。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制 故事 ,供大家参考。

    法制故事1

    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太陌生,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作为一名21世纪的公民,我们就要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法制有许多种,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着被家庭保护,学校的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权利;老师有《教师法》;社会公民 有《公民法》;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等。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须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的生活。

    作为像我们这么大的公民,正在成长着,也是对人生、世界产生观念的时候,我们面对着生活上的喜怒哀乐,也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像在生活中,我们见得最多的不良现象,无非就是打架、勒索、打劫、敲诈等。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16岁的青少年,因为被学校的”黑老大"所勒索,不敢跟学校家长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刺死了一个人。就因为如此,他毁掉了自己的前途。如果他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这样了。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因为法治护航,伴我成长。

    法制故事2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就有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中广义的法制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的,平等的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任何国家都有法,都有制度。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出门前一再让我听见敲门声不要随便开门,我一拍胸脯,满口答应。爸妈走了不多久,我就翻箱倒柜,扯床单,扯被子,无聊至极时,我自己倒“自投罗网”了,开门牵上狗,遛狗去了。正值八,九点钟,我家门口就是一个菜市场,里面人山人海,我拉着狗,这边窜窜,那边瞧一瞧,这样转了好几个来回,太累了,我便一屁股坐地上了,得意洋洋的看着来来往往的各路“人马”。里面也可谓是水深龙多,我东张西望,结果正好瞄见了一个小偷手正悄悄的伸进一个阿姨的包里,我刚要喊“抓小偷了”,那小偷发现了我,斜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叫,我就把你宰了!”我吓的不敢说话,4个字卡在了喉咙口,这时,一位小伙子也撞见了,把手机丢给我,说了一声打110,便冲过去与持刀的小偷周旋,最后警察来了,解救了被砍2刀的小伙子,成功的抓住了小偷,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小伙子是便衣警察,一直在抓这个小偷。

    我不由的感叹:法制护航,伴我成长!

    法制故事3

    法制如同温暖的阳光,如同润物的春雨,如同炎夏的清风,有它才得以让我们的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的生活井然有序,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安康。

    比如最普通的交通法规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时时刻刻关系着我们的生命安全,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因此社会对交通安全方面严格要求,不容许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骑着自行车去离家不远处的超市,到了十字路口要过人行横道,一贯守法的妈妈下了车,并喊我也下车,一起推车前进。我还以为是妈妈担心我车技不稳,大声对妈妈说:“没关系的,我可以骑过去。”没想到她严肃的冲我喊道:“你有点交通法规小常识好不好。”我感到莫名其妙,不就是过马路嘛,“红灯停,绿灯行”,幼儿园时就知道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这时,来了一位老爷爷,他也骑着一辆单车,轻快地踏着脚登,嘴里还横着越剧小调儿,在绿灯的指挥下缓缓而行,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可他没有想到“灾祸”从天而降。他丝毫没有察觉站在马路中央的交警鹰一样的眼睛已经死死地盯住了他。交警叔叔叫住了老爷爷,礼貌性地敬礼后也开出了一张二十元的罚单。老爷爷极力申辩,脸孔涨的通红,但是法规就是法规,岂是儿戏。交警叔叔为了交通的安全,秩序的井然,铁面无私,执法如山。而此时的我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幸亏妈妈提醒了我。

    回到家里,心里还有点不服气的我特意上网查了电脑,原来“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必须下车推行”。交通小法规真是无处不在呀,我暗暗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多看些有关法制法规方面的书。心里也更加敬佩那些执法部门的叔叔。有了他们,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美好!

    法制故事4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 “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故事5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 法律知识 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 其它 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 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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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法律小故事大道理

    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而 儿童 故事 是小学生喜闻乐见的重要体裁之一。以法律的小故事告诉儿童某些大道理。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儿童法律小故事大道理,希望对你有用!

    儿童法律小故事篇1

    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大道理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 发散思维 ,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 方法 ,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儿童法律小故事篇2

    一位校友在德国 留学 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大道理

    1、这个故事首先给我们的感受就是中西方对法律 文化 与信仰的反差之大。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2、更深层次的认识是,法律文化和信仰的形成岂非一日之功,更何况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官、商、学铁三角牢不可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漫长着呢!当前中国所谓的法治,都只是形式而已,离真正的法治之国,如无特别事件的推进,以百年计来预算,绝不为过。

    法律职业者应该意识到所处的特殊国情,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结合实际方行得通,解决得了问题。

    儿童法律小故事篇3

    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大道理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

    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2、中国人接受的 教育 ,精神枷锁之多束缚了思维,甚至本性。一个中国人被逼迫的宁愿自杀,而不愿意反抗的案例并不鲜见。律师作为中国人也难免不受传统思想束缚,但应有所意识和打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和自己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实现了正义、公平之类的,不是应考虑的因素,那是立法者问题。

    儿童法律小故事篇4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 反思 】: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欠下巨额堵债三中学生走上杀人路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堵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堵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堵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堵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堵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堵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 法律知识 ,了解堵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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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级法制安全小故事大全

    Ⅰ 法制安全小故事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动情地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内教所接见室里,见到一群刚刚容入监不久,身上痞气犹存、欲隐还现的少年犯。这时有个年约十六、七岁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着装,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说:"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个坏孩子,我不是个坏孩子呀!"我低头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脸蛋,听着他那诚挚、悔恨的请求,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心头。随着男孩的呼唤声,我发现坐在他身边的一位双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来。他右手撑着一根手杖,脸上挂着泪水,用震颤沙哑的喉咙说到:"同志,孩子犯法我们家长有责让啊!因为俺不懂法,不会用法来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说到这里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瘫痪,他是让不满十岁的小女儿牵手引路,一跛一颠走来的。看着眼前这一老两少的场面,我匆忙搀扶着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随着这老少两代的抽泣而震颤了。孩子的呼唤,老人的心声,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说些什么呢?

    这个故事,使我不禁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是的,他们天生并不是坏孩子,至少他们原来大多不是坏孩子,可是他们犯罪了。中学生违法的犯罪问题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深沉的思考。

    Ⅱ 关于法制小故事(50字)

    举报人成了诬告人

    “新大洋”资产侵占案迷雾重重

    2004年10

    月,一起财产争夺逾亿元、争讼长达四年的诉讼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汉民(原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0月26日,黄汉民向海口市公安局举报,称公司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公司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的股份据为己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破。

    2000年11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对唐、蔡等人立案侦查。然而两年后,蔡某等人申诉,称系被黄汉民诬告陷害。公安机关随即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开展调查。2002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撤销了唐、蔡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并决定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立案侦查。

    2004年4月22日,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提起公诉

    然而,一审判决并没有给这个颇有戏剧性的案件划上句号。黄汉民当庭即提出上诉。

    (邱大军)

    点评:这起被称为国内数额最大的公司资产侵占案,虽一审落定,但双方“举报人”似乎都拿得出耐人琢磨的证据,究竟谁是真凶,依然悬疑重重。

    法律认定的“事实”与客观存在的“事实”,如何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在各种证据面前,如何取舍与认定?虽然解答这些问题既专业又复杂,但已不仅仅为掌管法律者所关注,可以看见,人们日渐增强的证据意识已向旧的审判观发起挑战。

    (岳嵬)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娄小平一审被判11年

    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2004年11月30日由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犯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一审查明:1996年12月,三亚市 """ 决定收管南滨农场中的566公顷土地的使用权。南滨农场随后申请行政复议。场长叶某多次找省法制局承办人温志鹏,请求帮忙改变三亚市的决定。温向时任省法制局副局长的娄小平汇报该案时,提及农场方面要给钱酬谢。

    1997年5月,温收到叶某送的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并将其中39万元存入妻子冯某账户,但将股东代码及密码提供给娄,由娄炒股。自1997年5月16日至1998年9月调任省高院副院长时,该股户资金一直由娄小平炒作。

    1997年5月16日,娄小平在省法制局提出同意将争议地归南滨农场。后根据省 """ 的行政复议决定书,566公顷土地重新划归南滨农场。

    一审还查明,娄小平有85.3万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宣判后,娄小平当庭表示要上诉。

    (岳嵬)

    点评:要保证“执法为民”,首先要清除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从王玉忠案、马升案到娄小平案,落马者从审判队伍的中层到高层。由此表明我省政法机关治理司法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岳嵬)

    Ⅲ 关于法制安全的小故事

    1.今天坐公车,到站开门后,一个男人突然堵住车门说自己手机不见了,不让人版下车.人群哗然.这时旁边有权人说打那个男人的手机,看在谁身上响谁就是贼.这个男人就向边上的一个人借了手机要拨自己的号码,突然靠近门口的一个人拔腿挤下车就跑,这个男人也没还人家的手机就叫嚣着追了过去,转眼都不见了.于是,这次真的有人丢了手机

    2.路边的押注。几个碗倒盖地下,骗子凭借很快的手法,将一粒棋子放在某个碗下,让你去猜。如果你押50元,猜中了他倒赔你50,猜错了这50元就输了。这样的骗子,往往会有一群骗子来故意充当观众,起哄或者押钱。最近广州太平洋电脑城附近很多.

    Ⅳ 法制安全教育小故事

    Ⅳ 关于安全与法制的小故事100字

    监控防盗专家

    Ⅵ 小学生法制法律的小故事【50字以内】越短越好 小学生!的故事 急用。快快快快快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刻,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有强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有这样的一个少年犯张XX,16岁,是看了很多港台警匪战片和武侠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想着几个人组成团伙,占领一条街,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结果被判4年.

    学习法律知识是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需要。有些青少年由于不懂得法律,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用“私了”,或者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有的人一辆自行车被人拦路抢走了,这个人不去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叫上了几个朋友去向坏人索要,并将对方打伤致残,结果这个青少年倒犯了故意伤害罪。

    此外,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强化社会主义道德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促进自己健康成长的需要。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私、光荣与耻辱、诚实与虚伪等观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行为规则的总和。道德和法律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两类社会规范,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尺度,也是广大青少年必备的基本要素。

    我国法律的实施一方面要靠国家的强制力,另一方面也要靠人民群众的自觉遵守。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的起码条件,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Ⅶ 法制教育小故事50字以内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动情地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专见室里,见到一群刚刚入监属不久,身上痞气犹存、欲隐还现的少年犯。这时有个年约十六、七岁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着装,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说:"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个坏孩子,我不是个坏孩子呀!"我低头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脸蛋,听着他那诚挚、悔恨的请求,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心头。随着男孩的呼唤声,我发现坐在他身边的一位双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来。他右手撑着一根手杖,脸上挂着泪水,用震颤沙哑的喉咙说到:"同志,孩子犯法我们家长有责让啊!因为俺不懂法,不会用法来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说到这里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瘫痪,他是让不满十岁的小女儿牵手引路,一跛一颠走来的。看着眼前这一老两少的场面,我匆忙搀扶着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随着这老少两代的抽泣而震颤了。孩子的呼唤,老人的心声,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说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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