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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拯是历史当中什么死的(包拯最后下场)

    栏目: 房产 日期:2022-11-16 12:00:34 浏览量(来源:小倪

    [摘要]历史上包拯最后的结局是什么?真正的包公,所管控的地方是最穷的,所以才是清官!历史上包拯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从未当过开封府尹。60岁大寿时,他感叹...

    历史上包拯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真正的包公,所管控的地方是最穷的,所以才是清官!

    历史上包拯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从未当过开封府尹。60岁大寿时,他感叹自己无后,儿媳突然抱着1岁多的男婴,跪在包拯面前:“这就是您的儿子,请您取名。”

    包拯,又被称为包青天。

    在民间传说中,开封府尹包青天,铁面无私,两袖清风,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上至贪官污吏,下至市井小贼,只要想到他,心里都会升起一股凉意。

    他有很多传世案例,什么“狸猫换太子”“铡美案”“血手印”“蝴蝶梦”等等。

    只可惜,这些案子,大多来自民间故事演绎、元曲和清代小说《三侠五义》,并不是真实的历史事件。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从未当过开封府尹。

    包拯只是在快60岁时,暂时代管开封府,但也只管了不到2年。此后,宋仁宗非要给他升官,将他调离了开封府。

    60岁大寿时,已经痛失爱子、爱孙的包拯,突然被儿媳告知,他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他惊愕之余,开怀大笑,此后,他开开心心,享受了4年的天伦之乐。

    64岁这年,包拯视察枢密院,突发疾病,再也没能起来。

    几个月后,他就病逝了。

    宋仁宗格外伤心。

    他亲自前往吊唁,并辍朝一日表示纪念。

    他还给包拯追封吏部尚书,并赐谥号“孝肃”,极尽哀荣。

    ……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

    虽然,包拯没有当过开封府尹,但他始终铁面无私、两袖清风,是个难得的好官。

    他得罪了无数权贵,按理说,他的晚年,难以善终。

    但好在,宋仁宗非常信任包拯,无论别人怎么弹劾包拯,宋仁宗始终力挺他。

    正因为如此,包拯的晚年,过得非常舒适。

    包拯的别样仕途

    包拯28岁中进士,可他的为官之路,却是从38岁开始。

    公元1027年,28岁的包拯,考中进士,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

    寒窗苦读二十多年,终于成为一方知县。

    这是很多读书人的梦想。

    但包拯没有赴任。

    他上书请求在合肥附近任职,理由是父母年迈,需要尽孝道。

    上面很宽容,考虑了包拯的实际情况,将他改任为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

    包拯还是不满意。

    他觉得离家太远,思来想去,便选择辞官回家,先赡养父母。

    其实,和县、合肥之间,相距不过100多公里,驾车不到2小时。

    这个距离,真的不算远。

    但这是用现在的观念来看的,在那个用双脚走路的时代,100多公里,的确无法在父母面前尽孝。

    学成文武艺,卖于帝王家。

    在那个读书走仕途的年代,包拯能放弃当官,去赡养父母,真的很不容易。

    他真的对父母非常好。

    几年后,父母相继离世,包拯就在父母墓葬旁边,盖了草庐,坚持守丧。

    守丧期满,当地的父老乡亲,都来劝包拯继续仕途,他才选择进京听选。

    公元1037年,38岁的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位于安徽)知县。

    他的为官之路,正式开启。

    相比其他人,包拯的仕途,走得格外顺遂。

    36年间,他接连调任、升任,担任过的的官职,也数不胜数。

  • 在地方上,他当过“大肥差”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也干过要职陕西转运使、河北都转运使;

  • 在中央,他曾是铁面无私的监察御史,也曾是坚决执行的尚书工部员外郎。

    他得罪了无数权贵,无数人恨不能抽他的筋,扒他的骨。

    但这些权贵,愣是无法撼动包拯分毫,这一切,只因宋仁宗的力挺。

    宋仁宗有多力挺包拯?

    历史上,包拯的结局,算是非常好了。

    宋仁宗追封他为吏部尚书,赐号“孝肃”,葬礼极尽哀荣。

    他去世时,从中央到地方,许多百姓为他哀伤。

    “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

    包拯38岁入仕,此后6年,先后在安徽、广东当过地方长官。公元1043年,他被宋仁宗安排回京,赐官监察御史,专门负责监督大臣。

    在古代,监察御史,几乎相当于皇帝的亲信。

    但监察御史,也非常容易得罪人。

    举个例子。

    有一回,宋仁宗的张贵妃,给丈夫吹枕头风,帮着自家大伯,争了一个淮康军节度使。

    包拯非常不爽,逮着宋仁宗就各种说。

    宋仁宗也知道事情干得不对,但圣旨都下了,要是收回来,他脸面往哪里放呢?

    所以,宋仁宗转身就走。

    但包拯直接扯住了他的袖子,继续絮絮叨叨,铮铮有词,说什么“受人蛊惑”,搞得宋仁宗十分无奈。

    最后,宋仁宗无奈答应悔改。

    虽然史书没有记载,张贵妃对此什么态度,但她的心里肯定不舒坦。

    而此事以后,整个汴京城的皇亲国戚,对包拯就是——

    “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可以想象,包拯的一生,也一定会被很多人记恨。

    但宋仁宗始终力挺包拯。

    无论谁弹劾包拯,他都不曾对包拯发难。

    而包拯给他的建议,也基本得到了践行。

    为什么宋仁宗会对包拯这么信任呢?

    宋仁宗对包拯的力挺,并不是无迹可寻的。

    如果你是宋仁宗,你对包拯,也会非常厚待。

    因为包拯是真正为民请命、造福社会的能臣。

    【1】包拯的铁面无私,从不区分官职大小

    包拯回京城以后,就开始恪尽职守,尽监察御史的职责。

    他弹劾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王逵。

    王奎曾多次担任转运使。

    任职期间,他多次巧立名目,剥削百姓,中饱私囊。

    百姓一旦不满,开始反抗,他就直接用酷刑镇压,滥杀许多无辜百姓。

    包拯弹劾了很多次王奎,锲而不舍。

    一次不见成效,就两次;两次不行,再三次。

    为了成功扳倒王逵,包拯前前后后,共计弹劾了七次。

    最后一次,包拯直接对着宋仁宗破口大骂:“你不听我的劝告,就是不体恤百姓,任用酷吏!”

    《中国通史》:“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

    包拯一生,弹劾的人很多,除了王奎,还有宰相、舒王的女婿、贵妃的伯父……

    他铁面无私,从来不管对方来头多大,只要有违官道,就绝不放过。

    宰相宋庠对此最有发言权。

    宰相宋庠为官七年,不贪不腐,没干过天怒人怨的事。

    但包拯直接把他告到宋仁宗面前,认为他七年无功无过,明显是尸位素餐、白拿俸禄,应当予以免职。

    由此可见,包拯弹劾官员,只看他是否恪尽职守。

    贪官污吏是害虫,无所作为、不干实事是蛀虫,都应该去除。

    虽然包拯得罪了很多人,但他维护的,一直都是宋仁宗的利益。

    他希望国家好,宋仁宗也希望国家好,所以,宋仁宗对包拯格外信任。

    【2】包拯大力助推改革,契合宋仁宗的想法。

    北宋时期,文官集团、监督集团的数量,非常庞大。

    人一多了,就容易抱团。

    许多文官不干实事,监察官也只弹劾无关痛痒的小事。

    但包拯从来不这样。

    他从不结党营私,而且敏锐发觉了官员冗余的问题。

    于是,他大力主张改革,主张“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以免蛀虫害虫卷土重来。

    他甚至主张废除按察使。

    按察使,就是地方上负责弹劾官员的群体。

    因为数量太多,他们开始“内卷”,揪着细枝末节的毛病,根本没什么用。

    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毫无意义的内卷”。

    “庆历新政”之后,包拯直言不讳,提了一系列改革建议,解决冗杂的官员、士兵问题。

    他的建议,出发点都是减轻国家负担,立足长远。

    宋仁宗作为国家统治者,很难不喜欢这样办实事的官员。

    因此,包拯提出的大部分举措,他都采纳了。

    【3】包拯有智谋,有爱民之心

    公元1056年,57岁的包拯被临时任命代管开封府。而后多年,世人们传颂的“开封包青天”也基本以这段经历为原型。

    只不过,现存的正史中,关于包拯断案的具体例子不多。

    能查到的史料中,包拯断案,最经典的他早期当知县时的“牛舌案”。

    事情是这样的。

    一位农民跑到县衙,状告有歹徒割了耕牛的舌头,请求包拯捉拿罪犯。当时,所有的证据,只有失去舌头的牛和农民的一句话。

    这个案子,想要直接断案,非常难。

    如果是一般知县,他可能会选择倒打一耙,怪农民自己没看好牛,或者直接不受理案子。

    但包拯并没有这么做。

    他对农民说:“你回家去把家里的牛杀了吧。”

    在当时,杀耕牛是犯法的。

    于是,次日,另一位农民跑过来,举报前一位农民杀了耕牛。

    包拯心中了然:此案已破, 割牛舌的人,已经自投罗网。

    这是非常经典的利用人心断案。

    在宋朝,牛是耕种的劳力,不允许肆意杀。而割牛舌这种事情,基本无利可图。

    所以,包拯认为,这件事极有可能是怨家所为。

    他让牛主人去杀牛,目的就是让怨家看见。

    既然是怨家,他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一定跑去府衙状告。

    其实,从“牛舌案”也可以看得出来,包拯是个真正的好官。

    他断案不用酷刑,不愿冤屈一人,只会尽心尽力去处理。

    要么,他找到证据,实锤断案;要么,他用智谋,以智取胜。

  • 对亲朋好友,包拯素来一视同仁,从不包庇,哪怕他舅舅犯法,他也秉公执法,在公堂上依法责挞;

  • 对权贵富户,包拯从不徇私枉法,也从不畏惧权威。

    一句“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背后藏着的,是包拯的智慧。

    【4】包拯有实力,不仅能处理好内政,还能处理好外交国防

    宋真宗时期,宋朝与契丹签下了“澶渊之盟”,每年给契丹钱财物资以包拯和平。

    宋朝经济发达,武力较弱,单纯从“划算”角度考虑,用区区物资换取和平,是最好的选择。因此,当时的文官集团和达官贵人们,也都坚持“以和为贵”。

    但是,包拯多次上奏朝廷:“用钱交两国之好,根本不是长久之计,关键还是要练好兵力,以备不时之需。”

    “以古揆今,未有恃盟好,舍武备,而不为后患者。”“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

    有一次,包拯奉命出使契丹,被契丹官员为难:“听说雄州(北宋边境城市)最近新开了便门,是想引诱我的叛民,来刺探我们辽国军情吗?”

    包拯不紧不慢地回了一句:“你们涿州也曾新开城门,要是刺探军情用得着开便门吗?”

    契丹官员一听,只能尴尬地陪笑脸。

    在和契丹交往的过程中,包拯深刻意识到宋朝边境国防问题。

  • 一方面,宋朝与契丹常年无战事,但宋朝却把重兵全部布防在北疆一带,中原内地兵力空虚,很容易被人偷袭;

  • 另一方面,北疆地理位置重要,但地势无险可守,配备重兵不是关键,优秀的将领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包拯多次上书建议,重视武力、强练兵力,并改变北疆的兵力布局,分摊到黄河沿线重点城市,一旦发生情况,既能及时北上,又能守卫京师。

    只可惜,北宋重文轻武的传统太过深重,包拯的建议根本没有得到执行。

    多年后,金兵南下,畅通无阻打开开封大门,连带着宋朝皇帝一起掳走,灭掉了北宋政权。

    【5】包拯严于律己,两袖清风

    除了刚正不阿,包拯还十分廉洁。

    他对自己要求严格。

    达官贵人请托、拉关系,他坚决不去;商户富贾请吃饭,他会严肃表示拒绝,以避免来日麻烦:

    “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取自《中国通史》)

    这样铁面无私的包拯,宋仁宗自然非常信任。

    总的来说,包拯得罪了很多人,但他能善终,有2个原因很关键:

  • 第一,包拯有能力、清白、铁面无私。

    包拯自己有能力、足够清白、铁面无私,哪怕是极盛之时,他也“不持一砚归”,旁人想攻击他无处下手。

  • 第二,包拯足够幸运,遇见了宽厚的宋仁宗。

    他遇上宋仁宗,一生备受信任,是他能善始善终的第二个原因。

    若是没有宋仁宗的力挺,包拯也很难有一个很好的结局。

    正如包拯唯一传世诗中所写: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其实,包拯从来不是“神”,不能三头六臂、掐指断案,他只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青天”。

    最后,我们再来聊聊开头的故事。

    包拯的晚年,最痛心的,莫过于香火断绝。

    他55岁痛失爱子,儿媳崔氏只有21岁,刚新婚2年。

    包拯不忍心让她一辈子守寡,便主动告诉她,愿意将她“还宗”,可另觅良缘。

    但是崔氏不肯,她“蓬垢涕泣出堂下”,并对包拯说:

    “翁(指的是包拯),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荐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他也。”

    此后,崔氏守着刚出身不久的儿子包文辅,誓死不价。

    只可惜,包文辅在5岁那年,意外夭折。

    包拯先失去爱子,再失去孙儿,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可以想象。

    但此时,他最先做的,是告诉儿媳,他不介意她改嫁。

    崔氏的母亲,也劝崔氏改嫁:“夫死守子,子死何待?”

    但是崔氏坚决不从。

    崔氏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朝廷也授封她为寿安县君,知庐州事张田还特意撰写了《崔节妇传》。

    幸好,老天爷可能不忍心让包拯绝后。

    包拯以前有个媵妾孙氏,但是脾气不好,经常和包拯吵架,后来就被送回了娘家。

    谁曾想,孙氏已经怀孕了,回家后不久就生下了儿子。

    儿媳崔氏最先知道这件事,赶紧去把孩子抱回来,并在60岁大寿时,告诉了包拯。

    晚年得子的包拯,非常开心,给这个孩子取名包綖(后改名为包绶)。

    包拯去世后,崔氏一直抚养着这个孩子。

    包拯去世后,留下了37字家规,振聋发聩。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毅之后,不得葬于大营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这句话的意思,是后代子孙,若是当官时贪赃枉法,不得放归本家,去世后,也不能埋在包家祖坟之中。

    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短短八个字,也能看出包拯的格局。

    他的幼子包绶,后来当了大官,成了宰相女婿,历任将作监丞、国子监丞、汝州通判等职。

    他继承了包拯的志向,一生刚正不阿,清苦守节。

    包绶是在去潭州任职的路上病故的,他的箱子里,除了诰命、书籍、文稿外,没有留下多余的一文钱。

    以上,就是包拯的结局了。

    不得不说,他真的值得我们后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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