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高检、公安部发文称「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被打还手不再认定为互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终于想到要从司法的角度厘清互殴和正当防卫,大喜。法律是要弘...
最高检、公安部发文称「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被打还手不再认定为互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终于想到要从司法的角度厘清互殴和正当防卫,大喜。
法律是要弘扬正气和正义的,但是这么多年,这些叮叮当当的事情却总是在和稀泥,比如家暴、比如网曝、比如男女之间因情而生的威胁、比如官方发的和稀泥式说明、比如正当防卫与互殴,等等等等。
很多事为什么会闹到网上?因为结果有违常识认知,当事人觉得受到了不公平对待。为什么闹到网上后都能引起汹汹舆论?因为大家都觉得这样处理有违常识认知。
和稀泥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不用思考,各打五十大板,然后分别安抚,表面上看似乎没有说谁错,谁也没得罪,皆大欢喜,其实谁都不满意。
恶的一方觉得他应该还可以更过,善的一方却灭了再善的心思,最后的结果,就是社会上恶人越来越多,善良越来越穷途末路。
我们需要这样的一个社会吗?
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能肯定地回答:不需要!
网络上到处充斥着“现在不敢做好人”、“除非家里有矿,否则不能见义勇为”等等的言论,我们的社会何以至此?就是这么多年对见义勇为和互殴和稀泥处理的结果。
这相当于诲淫诲盗。
然后把我们的社会,一步步变成了一个冷漠的、事不关己的、到处都只有看客的社会。
鲁迅的人血馒头,说的就是麻木的看客。
解放后几十年的大集体生活,本来已经把大家都培养成热心肠了,谁知这二三十年的商品经济,又把大家推进了冷漠的怪圈。
无数次网络舆论的哗然,终于换来司法的清朗,值得庆贺。
堆积了几十年的积重,肯定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能从法律上正本清源,就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开始。
善法,是从根本上符合常识、符合社会大众认知的法律,相信它一定能起到引善向好的作用。
最高检、公安部发文称「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被打还手不再认定为互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被打还手系互殴的规定制度,是中国法制史的倒退与耻辱,权威部门即时的发文解释系纠错行为值得肯定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