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因为法律越来越复杂了,非专业人士根本不知道那些拐弯抹角的法律规定内容。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是处在一个中立的位置。你的...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因为法律越来越复杂了,非专业人士根本不知道那些拐弯抹角的法律规定内容。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是处在一个中立的位置。你的权益只有你自己去主张,如果你不说,法官不会主动提醒你,也不能提醒你。
所以要么当事人自己去学法律,要么请个懂行的人代替自己。
就从自己学开始。分得清用民事法律还是刑事法律,应该是不难的。就说民事法律的学习吧。如果不是从事这个专业,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该从哪学起。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民法的变迁。从通则到各种单列的法规,到总则,大多数人如果不是从事法律行业的,可能根本都还没来得及听说这些法规,更别说还有一大堆的司法解释,而司法解释的产生不定时,甚至有时候是批量生产。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案件该按照哪个法规去维权。
别说当事人,连制定法律的官方都觉得这样浩瀚的法典海洋杂乱无序,现在又将一部分收集起来,组合成了一部厚厚的统一的《民法典》。尽管官方大力推广宣传《民法典》,但是不从事这一行的人,有几个看过这部法典,有几个认真看完了,又有几个人看懂了?(留一个小问题:自学过民法知识的同学,《民法典》囊括了哪几部单行法律?)
因此,面对卷帙浩繁的法律规定,即便是律师,法官以及众多自称法律专业的人士,也不是全部都明了,只是按照各自的领域深耕细读,谁也不敢说在法律方面是个全才。
所以,你说律师没用吗?只是你没有找到有用的律师而已。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法官是在大堂之上,律师是游走事态人伦之间。法官拿的是奉银旱涝无碍,律师拿的是跑腿的钱。法官用的是天平,律师只为一方,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