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样可以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无能力偿还债务≠失信人员!如果是因为确无财产偿还债务(如因过失致人损害,需要赔偿,而责任人本身就是无业且吃低...
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样可以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
无能力偿还债务≠失信人员!
如果是因为确无财产偿还债务(如因过失致人损害,需要赔偿,而责任人本身就是无业且吃低保),就不会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但如果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作虚假履承诺但却不实际落实到位,则会被定为失信人员,纳入征信系统,受到一系列限制!
相应的,已被纳入失信于人员名单的,要想法院撤销登记,一是不得恶意转移财产(信息时代,这个很容易甄别),积极履行债务,二是严格按承诺兑现还款计划。
正所谓:
不慎欠债实无奈,
转移逃废则不该,
欲要从容走坦途,
诚信应对乃良方!
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样可以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
我是法律微言,关注我,有问必答,无偿普法!明确回答你:
根据最高法出具的司法解释,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是可以撤除的。下面法律微言详细讲一下,想要从失信名单撤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其一,已经履行完毕的,这没什么说的,都执行完毕了,名单肯定是要撤的;
其二,当事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且已经执行完毕了;
其三,申请执行人自己申请法院撤除被执行人的失信名单,法院经过审查同意的。注意,这里是申请执行人才能申请,作为纳入失信名单的失信人,向法院申请也没用;
其四,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从失信人名单撤除,但是需要严格的程序,必须在执行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而且必须要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其五,如果当事人提了审判监督,或者启动了破产程序,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可以先撤销名单;
其六,兜底条款,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和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应当从失信人名单中撤除。
当然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可以撤除失信人名单,因为六种行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如果列入名单满两年,就需要撤除,这六种行为是: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我是法律微言,持续创作法律领域,关注我,留言或者私信,有问必答,无偿普法!